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招标公告 >> ZNKJ-2023-3项目施工劳务分包工程询价公示

ZNKJ-2023-3项目施工劳务分包工程询价公示
发布时间:2023-07-03

为确保按期、优质完成我单位承接的工程项目,我司拟将ZNKJ-2023-3项目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劳务工程进行采购询价,择优选取合作伙伴。

一、工程概况及招标要求

1、工程名称:ZNKJ-2023-3项目施工劳务分包工程

2、工程内容:本工程包含周界防越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电子巡更系统、背景音乐系统、门禁管理系统以及综合布线系统等,具体内容见附件工程量清单(附件2)及甲方指令

3、招标最高限价:23万元(含税价)

4、工程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5、工期要求:30日历天

6、开工日期: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或甲方通知为准

7、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合格,符合相关国家质量标准及要求。

8、工程质保期:两年

二、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且具有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6、拟定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提供至少包括在本单位缴纳的连续6个月(2023年1月~2023年6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7.具有专职技术和安全负责人,(提供安全员C1证及单位缴纳至少连续6个月(2023年1月~2023 年6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提供电工证、高处作业证书及单位缴纳至少连续6个月(2023年1月~2023 年6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8.投标单位拟报施工人员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不低于10人,提供劳动合同、提供至少包括在本单位缴纳的连续6个月(2023年1月~2023 年6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所提供人员必须同时具备本单位缴纳的雇主责任险及意外险,苏北地区必须为作业人员购买80万以上的保险,苏中苏南地区必须为作业人员购买100万以上的保险。其中意外伤害保险保额不低于30万,提供保单或承诺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提供购买雇主责任险保单证明)

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0、投标人必须提供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智大厦三楼公共服务中心开具的信用查询报告,具体查询方法见(附件1),否则按废标处理,之前已经查过的附查询报告复印件即可。

11、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提供自 2020年1月1日至今(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施工劳务合同金额在20万以上的智能化项目。(业绩的证明需提供劳务合同并提供开具的相对应的增值税发票,两者缺一不可);

三、投标报价:

1、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全费用

2、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中标 ,评标价=除税总价

四、投标文件组成:

1、报价表(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公司及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7、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说明:投标人需按附表格式填写,投标文件需提供上述完整文件,并对所提供的文件真实性负责,所有证件原件需备查。投标文件需密封,装订成册,封签上注明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日期,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人名章,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五、结算及付款方式:

1、本工程无预付款,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三个月付至工程结算价90%,余款待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个月内付清。上述付款均不计取资金成本和利息。

2、分包单位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工程相关费用的结算。

六、合同主要条款

1、工期要求:

(1)承包人必须在接到开工通知次日内进场施工,并于当日向发包人现场代表报出施工进度计划。否则在12小时内必须退场。

(2)承包人必须按进度计划施工,若发包人连续检查两次未能达到进度计划要求,则有权解除合同并对已完工程量只按50%结算。承包人必须在接发包人退场通知后24小时内退场。

(3)若因发包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需顺延工期,需经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现场代表书面确认,但施工净天数不得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

(4)竣工时间的确认:承包人完成全部工程内容后,于次日向发包人提交竣工报告,并与发包人、监理单位共同验收,由三方现场代表书面确认。

(5)承包人必须按招标文件中所确定日期完成全部内容,承包人每推迟一天,承担违约金2000元,费用在工程结算时予以扣除。推迟超过5天,则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必须在24小时内退场,并按完成工程量50%结算。

2、工程质量:

(1)承包人必须按相关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进行施工,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在现场检查时每发现一次未按要求施工或材料不合格,由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现场代表开出“工程质量不合格通知单”,承包人承担违约金1000元,费用在工程结算时予以扣除。

(2)工程质量须达到图纸及规范要求,达不到要求,承包人无条件返工,直至达到图纸设计及规范要求。

3、安全文明施工:

因承包人安全文明措施不到位的或未按规定实施的,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3天内未按书面整改通知要求整改的,承包人须按1000元/次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费用在工程结算时予以扣除。同时发包人有权另行安排他人完成,费用在工程结算时予以扣除。

七、其他要求

1、本须知中给出的工程概况不应认为是绝对准确的,概况中有关数据的实际情况应以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及甲方出具的书面通知、相关指令等为准,招标人不承担因本概况任何数据等的错误描述而可能给任何他方带来的损失或损害的责任。

2、招标清单工程量为暂定工程量,具体工程量以实际施工发生为准,按实结算。

3、中标单位能满足我司各项施工要求,服从甲方、发包方和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对本工程的质量、安全和进度进行控制并使甲方、发包方和监理工程师满意。

4、中标单位应具备相应的工程管理能力,能独立对施工项目的安全、进度进行管理,对工程质量负责;现场水电自行考虑。

5、由中标单位自行采购的材料必须符合图纸及规范要求,应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材料检验单位出具的材质证书或试验报告。

6、中标单位必须做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扬尘防护等环保工作并配备符合规定的各项措施,相关费用自行考虑到投标报价里。涉及到交通、城管等相关部门协调事项,自行处理。

7、施工过程中,承包人需配备充足的安全帽,警示牌,安全围挡等,避免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安全施工。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承包人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

八、报价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1、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智大厦2楼开标三室

2、截止时间:2023年7月6日9:30

3、开标时间:2023年7月6日9:30

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邀请人不予受理。

九、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601号

邮 编:222000

联系方式:0518-85882031

九、监督

举报方式:0518-80328962;

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查询方法

    2.工程量清单

 

江苏新海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7月3日